在《翻譯與人生》裡周兆祥針對翻譯本身,說明翻譯跟人類(不只是譯者而已)有什麼關係。寫這本的心得,不知道為甚麼,我就一直圍著翻譯、創意、影響打轉。我一看到周先生提到,翻譯這個字泛指兩個方向:第一是逐句逐段全文照譯(A方法),第二是節譯、譯寫、編譯、撰稿等(B方法),我就開始疑問,翻譯、創意、影響有什麼不同?當然,譯法A完全依賴著原作的文字,可以說是百分之百的「受到影響」作品。那麼,譯法B則靠近我們所想像的「創作」。很有趣的是,周先生引用了Octavio Paz說的「所有語篇都是翻譯的翻譯」。如果凡是文本都是「翻譯的翻譯」,那麼要如何判斷什麼是翻譯什麼是創作呢?就算是一位A語言作家受另一位A語言作家的影響,這也是翻譯,更別說A語言和B語言。有些譯者完全靠原文的文字來翻,也有些譯者會靈活些,作出跟原文很不一樣的譯文。我們有沒有資格說第二個是創作呢?我覺得這個問題很有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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